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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内容
安阳市政府采购安防消防监控设施采购
[发布时间:2011-4-12]

 

    根据委托,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安防、消防监控设施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谈判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1)第64号(总第65号)

二、招标标的:安防、消防监控设施。(A标段:安防监控设施;B标段:消防监控设施)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及技术要求”

三、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金起止时间:2011年4月11日至2011年4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节假日休息) ;标书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标书发售地点: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安阳市财政综合办公大楼1040房间)

五、投标企业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财务状况、履行合同能力和履约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誉;在申请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规行为。

A标段: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并需具有二级及以上安防资质。近两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开标时需提供与本次投标设备数量相同或高于本次投标设备数量的合同原件。未提供合同原件的投标无效。

B标段:投标人需具有二级以上消防资质。

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上各项证书原件。

六、注意事项:购买标书及开标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所带证件复印件需加注日期并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3、购买谈判文件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4月20日上午9:00

八、现场勘查:投标单位为准确投标,须在2011年4月18日上午9:00到安阳市财政局1028房间签到后集中到采购单位勘察现场(交通工具自备),并按采购单位要求编制投标报价。未参加现场勘察答疑的视为无效投标。

九、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安阳市总工会大楼南楼三楼西厅(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市财政局东边市总工会大楼)

十、投标保证金标准:A标段人民币陆仟佰元整,B标段人民币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交至安阳市财政局办公大楼十楼1038房间)。如中标,转作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则于落标通知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转入投标单位账户内。

十一、中标服务费标准:中标人按中标金额的1%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收款单位:安阳市国有资产监管经营中心

银行帐号:41001504210050204212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安阳永明支行

八、联系人:王建

联系电话:0372-5109137 报名电话:0372-5109084

十一、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谈判活动公告期(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谈判文件内容。

十二、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安阳)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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