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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企业应该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发布时间:2010-12-23]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各界对安防产品的需求不断升温。专家预计,2010年我国安防产值将达到2000亿元。良好的发展前景让不少业内人士欢欣鼓舞,都想从这个巨大的市场"蛋糕"中多分一块。虽然行业发展前景十分诱人,但是对于安防企业来说,法律风险也在逐步增加,为了自身长远稳健的发展,安防企业必须具有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

    企业法律风险成因及表现

    那么该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呢?简单地说,法律风险就是基于法律规定产生的,可能影响企业经营成本和利润的经营行为。主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是法律本身产生的风险,包括法律制定和废止对企业的影响。例如,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必将对房地产企业的经营产生影响。这就是法律规定本身产生的风险,对于此种风险,企业是没法抗拒的;第二是企业经营行为违反法律法规产生的风险,比如由于某些企业对法律关注程度较低,经营中投机取巧,仿造知名品牌,触犯了法律,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企业经营行为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企业设立、运营中的法律风险

    在设立企业的过程中,企业的发起人是否对拟设立的企业进行充分的法律设计,是否对企业设立过程有充分的认识和计划,是否完全履行了设立企业的义务,以及发起人本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资格,这些都直接关系到拟设立企业能否具有一个合法、规范的设立过程。可以说,一个专业的法律方案设计及规范的设立过程是企业成功的一半。如果在企业设立之初,就存在着法律上的瑕疵,那么必然会为企业在日后的运作过程埋下隐患。这种法律瑕疵,虽然并不一定在短期内引发法律危机,但只要得不到消除,则会作为一种法律风险长期存在;一旦发生,很可能就是一个致命打击。例如,企业的股权结构是否合理、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完备、监督控制机制是否健全、高管人员之间的权力如何制衡等,如果这些问题在企业运营过程中解决不好,很可能会"祸起萧墙",内部出现争端和擎制,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健康发展。

    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法律风险

    合同是各类企业从事商务活动时所采取最为常见的基本法律形式。可以说,合同贯穿于企业经营的全过程,只要有商务活动,就要产生合同。合同当事人在订立时,考虑更多的是合同利益而非合同风险。合同在避免交易行为不确定性的同时,也可能由于合同约定的缺陷而为当事人埋下法律风险。所有的安防企业都是在与各类不同的主体不断交易中获取利益,合同在企业经营中的广泛应用,决定了合同订立、履行中的法律风险广泛存在。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很多企业已经重视合同的订立,在要约、承诺过程中,都聘请律师参与,请律师起草合同文本。据笔者所知,河北安防公司基本上每年都在合同文本上不断完善。

    但是对于很多商务合同而言,签定好合同文本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合同的履行才是真正重要的环节。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来往函件、备忘录、会谈纪要、传真和电子数据等都是宝贵的证据,都要注意整理和保存。相对于合同文本的法律风险,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类型更多、范围更广,管理和防范的难度更大。

 企业并购法律风险

    在全球范围内,企业并购逐渐成为现代投资的一种主流形式,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企业兼并中。企业兼并涉及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收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兼并过程操作复杂,对社会影响较大,潜在的法律风险较高。

    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着作权等,是蕴篭-创造力和智慧结晶的成果,其客体是一种非物质形态的特殊财产,要求相关法律给予特别规定。在知识产权领域,保护和侵权是一对孪生兄弟,安防企业稍有疏忽,自己的知识产权就容易被别人侵犯,或者自己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无论是侵权还是被侵权,都将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央视一套"、"春晚"等被抢注即是极好的例子。如果从企业自身找原因的话,决策层和顾问律师风险防范意识欠缺可能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

    在我国,与人力资源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相关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过程的各个环节,从招聘开始,面试、录用、签定劳动合同、员工的待遇问题直至员工离职,都有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调整和规范,企业的任何不遵守法律的行为都有可能给企业带来劳动纠纷,造成不良影响。

    另一方面,企业为了长远发展,往往会花费很大代价来培养业务骨干、技术骨干,这些骨干员工掌握着企业大量的客户资料、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核心机密。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骨干员工的期望值也会水涨船高,一旦企业不能满足个人的要求,多以跳槽相威胁。员工的高跳槽率与对企业的低忠实度是目前困扰很多安防企业最为突出的人事问题。跳槽骨干员工往往会带走企业宝贵的客户资源、商业机密、技术机密,这些员工的流向一般不会脱离原来所从事的行业,或者选择自己创业,或者选择同行业的其他企业,很快就会成为企业新的竞争对手,逐步来蚕食企业的资源和市场。骨干员工的跳槽往往会给企业造成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有时甚至是致命的打击。

    企业财务税收法律风险

    近些年来,安防企业涉财涉税案件大量涌现,从一定侧面可以看出,企业在财务税收方面的法律风险日益增高。在我国目前的财税政策环境下,很难分清楚合理避税与偷税漏税的界限,如果处理不当,企业很可能要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作为法定代表人也可能蒙受牢狱之灾。

    安防行业的特点和安防管理法规体系

    安防行业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安防系统建设的目的和安防产品的功能是保护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其社会效益巨大,其价值是其它技术系统无法比较的。

    首先,安防系统和产品应用的场所财富密集,它们的安全状态对社会稳定和公民的安全感影响很大。

    其次,安防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与公安业务工作具有密切的关系。除了一些要害部位和重大活动的安防系统由公安部门直接管理外,社会面的安防系统也与公安业务有紧密的联系,其系统的规划方案要接受公安部门的指导,借鉴公安工作的经验;同时,安防系统采集的许多信息对公安业务具有重要的价值。

再次,安防系统防范的对象是人,而人具有反探测、反监控能力,并能对系统和设备发动攻击和破坏。面对高科技犯罪的挑战,完善的安防系统必须具备有效的反应能力,与系统管理和人员管理密切相关。因此,安防系统不可能是完全自动化的系统,技术防范与人防、物防相结合,技术与管理相结合是安防系统非常鲜明并有别于其它系统的特点。

    在我国,随着安防行业管理的需要,一批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初步形成了多层次的法规体系。这一体系由行业法规、地方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认证工作构成,在企业运营和管理上起了很大的作用。

    行业法规

    为维护公共安全,规范安全技术防范管理,从根本上解决行业管理及信息使用中的突出问题。2008年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法制局的领导下,公安部科技局组织相关专家加强了安防立法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完成了《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修改稿),明确提出了安防立法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和适用范围,以及从业要求、安装运营、信息使用、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内容。目前,该修改稿在业内广泛征求意见后,又在包括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工信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等在内的较大范围内征求了意见,修订后如果能够顺利出台,将使安防管理从根本上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安防产业也迎来进一步繁荣和规范发展的良好局面。

    国务院出台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也涉及到了安防设备的管理使用规定,这些为公安部门开展的技防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我们从中可以看出,人们更加警惕技防系统可能带来的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侵害,为此在法规中加大了对公民隐私的保护。

    另外,2007年8月3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证书制度",这部法规为施行安防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从而保证了安防行业的健康发展。

    地方法规

    2007年以来,为了维护公共安全,规范公共安全图像信息、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安防设施系统建设的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各省、市结合当地需要和实际情况,陆续制定并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管理法规。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重庆市出台了《重庆市社会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辽宁省出台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等;四川省人大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并已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标准化工作

    近年来,我国标准化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截至2008年8月底,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就已完成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共100项。这些标准涉及入侵和反劫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实体防护、防爆安检、安防工程等多个专业技术领域。

    认证工作

    2008年,安防认证业务在基础工作、管理工作、开拓创新等方面都有了积极的进展。这些法律法规为安防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在国家层面的立法迟迟没有出台,安防产业政策缺乏明确性,安防监管体系仍然不完善,这些因素导致安防行业的自律显得尤为重要。

安防企业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首先,强化风险意识。安防企业决策者必须要认识到,法律风险一旦发生,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后果,但很多风险事前是可防可控的。

其次,必须完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要与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机结合起来,使法律风险防范成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应当加快以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为基础的管理制度建设。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与欧、美等国家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尽管目前全国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已超过10万人,但大多数企业对法律顾问使用不够重视。在安防行业网站上的一个调查显示,当企业出现法律纠纷时最常用的手段是什么,回答中最多的是"这种情形还没有遇到过",最少的是"企业拥有专职的法律顾问来解决这些问题",通过以上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安防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目前还是缺乏法律风险意识,同时缺乏对法律顾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第四,必须突出合同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加强合同管理是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基础性工作,要建立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合同管理制度。笔者在做安防企业法律顾问的过程中,最常见和最基础的工作就是审查企业的各种合同,通过对合同的审查能够减少和避免法律纠纷和法律风险。安防企业在拟定合同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双方的权利、义务,不要做不切实际的陈述和承诺,也不能采用排除对方权利的不合理条款,这样才能保证双方顺利履约,并树立企业的信誉、培养客户的忠诚度。

    与此同时,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也十分重要。作为一个30年发展历程的新兴产业,安防行业炒货变价、假冒伪劣等侵权现象仍然很普遍。大多数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还较为薄弱,侵权现象尤为严重,已经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一大障碍。.保护知识产权已是企业刻不容缓的事情。一方面安防企业应在做好知识产权申请工作的同时,加大自己产品的保护力度;另一方面要清楚安防产品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至关重要。一些技术性很强的专利产品在被侵权后很难胜诉,就是因为在"被控侵权产品否是与涉案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相同或等同,是否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上难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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