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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吸引安防行业瞩目 争相上马
[发布时间:2010/12/20]

 

    数以万亿计的投入,多个城市争相上马,最近一两年来,轨道交通不仅成为拉动国内经济增长的引擎,而且吸引了安防行业热切的目光。面对巨大的蛋糕,业界无不馋涎欲滴,但一个现实的问题是,安防在轨道交通中,并无“名分”可言。然而住建部在今年六月出台的一份《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防设施建设工作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使这种局面成为历史。那么,这一纸《意见》,又将会给轨道交通安防带来哪些改变?安防产业将获得什么样的利好?

    新政策出炉

    针对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现状,6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意见》。业内人士表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这一《意见》对城市轨道交通存在的问题具有“拨乱反正”的意义。


    《意见》称,城市轨道交通安防设施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重要保障之一。城市轨道交通,特别是地下线路,环境相对封闭、人员密集、流量大,人员疏散受到很大限制,抗风险能力较弱,安防工作难度较大,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各地要充分认识城市轨道交通安防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和复杂性,把安防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任务,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设计、施工的各个阶段重视安防体系构建,全面提高城市轨道交通从业人员和广大乘客的安全意识,防范城市轨道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意见》要求,拟建城市轨道交通的城市,应注重规划,提升城市轨道交通网络整体安防水平。具体做法是,把城市轨道交通安防体系纳入城市整体安防体系,统筹规划、统筹安排。优化线网结构和安防体系,提高城市轨道交通网络的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安防体系完整且有效。


    在城市轨道交通设计方面,《意见》要求在城市轨道交通优化安防设施的设计,预留安全检查设备的接口、合理设置监控系统、危险品处置设施、安防办公用房等安防设施。初步设计文件应当包括安防设施设计的内容,并设置安防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必须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对于涉及安防设施的重大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应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


    同时,《意见》明确要求城市轨道交通安防设施建设所需资金,要纳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投资概预算,确保资金投入。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同步建设有关安防设施。对安防设施未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同步设计和同步建设,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不予验收。

    各地要确保已投入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防设施改建资金的落实,按照相关标准要求,逐步改建安防设施。


    此外,《意见》还要求,建立和完善安防标准体系,加大科技投入,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安防设施规划建设水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市轨道交通相关安防设施规划建设标准体系,使城市轨道交通安防设施规划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同时,注重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研发适用、经济、高效的安防设施及相应的装备和技术,提高安防设施的科技水平。


    轨道交通安防终获“名分”

    “这份文件太有眼光了,完全是一个高屋建瓴的措施。”在接受安防市场报-天安网采访时,刚刚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一场轨道交通安防论坛的中国安防协会副秘书长李建平,谈论到这个话题时,掩饰不住兴奋地说。


    李建平介绍,目前国内的轨道交通安防主要存在这样一些问题:缺乏统一的规划,地面与地下不能衔接,导致地面安防和地下安防重复建设,“地面上已经有了,低下又建一套。”对如何布防、怎么防和防什么,缺乏明确的要求,轨道交通安防没有形成独立的系统,更缺乏稳定的资金保障。更为重要的是,轨道交通安防在项目中的地位并不明确,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项目。


    据李建平介绍,按现行惯例,在轨道交通领域,安防并不是一个单独的子系统,而是根据投资方的意愿来决定。“安防项目想上就上,不想上就不上,上多上少一般都是企业说了算。”


    此外,由于不是同步规划和建设,轨道交通安防往往是在项目完成之后,再进行申报,而项目建设资金一般都是早就完成了的,这时候再去申报,无异于进行二次投入,建设方自然有所疑虑。“地铁建完了再上安防系统,在投入上就是两张皮。”李建平说。不仅如此,项目建成后再上安防设施,就会为设计和施工带来麻烦,“安装在哪里,怎么安装就成了问题,又要穿墙打洞,甚至要改变原来的建筑结构。”


    “以前存在的种种问题,可能会随着《意见》正式实施成为历史。”李建平认为,《意见》的出台,将给轨道交通安防带来几大变化。


    五大变化

    第一,轨道交通安防将在轨道交通项目中,独立出来形成一个完整的子系统。
    第二,解决了此前轨道交通安防与地面安防重复建设、各自为政的局面。
    第三,明确了轨道交通安防的建设内容以及建设要点。
    第四,落实了轨道交通安防的资金来源。
    第五,对如何建设轨道交通安防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形成一个独立的系统,实际上就是在统属于轨道交通的大前提下,进行单独的设施规划,项目的实施和建设肯定要上一个台阶。不独立出来,就是一个可有可无得附属项目,但以后就不行了,既然是一个独立的系统,就必须要有专门的设计方案。一句话,就是轨道交通安防的地位明确下来了。”李建平对安防市场报-天安网说,“独立出来就必须有独立的投资预算,说白了一句话,没有钱什么都干不了。以前的轨道交通概算里面没有安防项目的预算,现在专门对资金做了明确要求,其中的意义不言自明。”


    除此之外,《意见》还对轨道交通安防如何建设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意见》要求,要预留安检设备接口、危险品探测设施。“像安检设施、危险品设施的检查,这在地铁安防里以前是没有的,现在专门提出来,使这个体系更趋于完善。”李建平表示。


    李建平在北京出席一个轨道交通安防论坛时表示,轨道交通安防要想有序发展,真正发挥作用,必须做到法律对接、运营对接、行政管理对接、规划对接。“这个文件基本上解决了我呼吁的几个问题。”李建平颇感欣慰地说,“住建部的这个文件是强有力的规范和引导,意义很重大。”李建平对住建部的《意见》,一再表示高度赞扬。

    深圳地铁公司设备部负责人专门前往北京,拜会李建平。深圳地铁公司准备在其地铁内安装视频监控分析系统,希望中国安防协会能够提供专业援助,而李建平恰恰是这方面的专家。


    “需求方有需求,政府有要求,人家手里有钱啊,有钱就能办事。”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好几天,但8月11日接受安防市场报-天安网采访时,李建平仍然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


    虽然住建部的《意见》出台至今不过一个月时间,但作为业内资深专家的李建平,早已嗅出了这一纸文件将给国内地铁安防带来巨大变化。在他看来,这种变化将会对业内产生三大利好:政策利好、市场利好、创新利好。


    “政策出来之后,已经不是上不上项目的问题了,而是必须上。”李建平对轨道交通安防前景充满了希望。


    “如此一来,将产生很大的市场需求。”李建平分析,市场需求分为两方面,一是传统的安防设施,如出入口的刷卡、检票,金属、行李探测仪器,以及轨道线路、站内使用的视频监控和报警系统。“现在是必须要上,上万亿的投入,安防就算是只占百分之一,也是几百个亿的需求。”另外一方面,是根据《意见》的要求,必须要安装而且属于新增的出入口安检和探测设备。“这一块目前国内的轨道交通是没有的,现在做的只是最简单的行李、金属、管制刀具等检测设备。”李建平说。

  除此之外,根据《意见》要求,轨道交通安防要统筹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联系,增强其他交通方式对轨道交通的应急救援能力,可能将催生对轨道交通信号和应急救援设施的庞大需求。


    李建平还认为,轨道交通安防需求的蓬勃增长,也为业内进行技术创新提供了前提。“地下安防有自身的特征和要求,现有的安防产品都是用在地面上的,不能再简单地把地面上的东西搬到地下,弄不好就要出问题。”李建平说。


    北京千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峰对李建平的观点表示高度赞同。“在发展初期这么做还说得过去,但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还这么做,能有什么前途?”张锋说。打破这种局面的唯一办法就是,根据地下安防的特征,设计开发适合在地铁里使用的产品。“总会有人去做的,不但生产商要根据这一需求生产产品,工程商也要依照这个特点来设计工程方案,这对轨道交通安防技术创新的推动作用将不可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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